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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碳基金中国代表祁(金融网站/图片于宏娟/图片)
2011年6月26日地坛论坛于6月25日至6月26日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财经网站会为你直播。6月26日,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碳基金中国代表翟郭亮先生发表主旨演讲,翟郭亮主要汇报了国际碳市场现状及中国在建立排放交易体系方面面临的几大挑战。
以下是翟郭亮的发言记录:
翟郭亮: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在谈碳金融之前,碳金融离不开碳市场。让我向你报告我们的简单想法。作为一个在碳市场从业多年的人,我想向大家汇报一下国际碳市场的现状。总的来说,碳市场有两大支柱,大家都很清楚。一个是京都机制,一个是欧盟排放体系。2009年,全球碳市场规模超过1400亿美元,其中欧盟排放交易总量超过1180亿美元,而京都机制仅占210亿美元。如果我们看一张图片,会更直观。显然,euets的市场份额相对较大,碳金融在其市场拓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介绍中国十二五规划和对中国碳金融和碳市场发展的一些思考之前,我先简单总结一下中国的现状。据权威专家研究,中国能源需求巨大,未来几年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这种增长趋势很可能在2020年达到峰值。现在,让我们回顾一下中国最近的碳市场政策。第一,去年,在哥本哈根会议上,中国宣布,2020年,中国的碳强度排放目标将在2005年的基础上降低40%-45%。国家发改委在五省八市制定了试点项目。五省八市要制定各自的发展规划,开展相应的数据收集工作。今年3月,“十二五”规划已经降低了能耗强度。除了降低碳排放强度作为政府的约束性目标,非化石能源的比例将在2015年和“十二五”期间提高到11%。目前,国家发改委(NDRC)正在起草资源碳交易管理办法,值得关注。今年5月,NDRC刚刚宣布将在全国六个省市开展试点,六个省市将于2013年建立碳交易市场,并于2015年形成。
然而,一个主要障碍是中国缺乏可信的历史排放数据,这是建立中国碳交易体系的障碍。碳清单和碳排放系统仍在研究中。据国际权威碳市场研究,一家媒体消息称,未来五年,中国主要能源密集型企业将面临强制报告碳排放的义务。综合上述政策变化和非常迅速的政策演变体系,接下来,引用国内比较权威的学者的研究。
在相对较大的范围之外,鼓励公众和企业参与。其中还有一个准备减排的观察区,自愿但强制。对于刚才提到的六个省市设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不仅仅是六个省市,还有中国的核心能源密集型企业,可能都得包括在内。
相对于欧盟的排污权交易制度,中国有自己的国情。中国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面临哪些挑战?首先我想想一个排污权交易制度,它建立的时候有各种各样的要素。我们不妨从各个方面分析一下这些元素在中国使用会面临什么挑战。
首先你要考虑一个碳交易市场,无论是全国性的还是区域性的,如果开始覆盖全国,其复杂程度会大大增加。在一个大的市场中,减排成本的差异会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空的碳排放交易将会比较大,市场也会比较大。如果全国碳交易市场试点,其风险和复杂程度会比较大。无论是覆盖单个行业还是多个行业,如果覆盖多个行业,减排成本的巨大差异都会促进交易。
包括你在内,在制定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时,你要考虑到,当你覆盖这个行业和这些领域时,会影响其国际竞争力。当你覆盖电力行业和水泥行业的时候,你要考虑它的国际竞争力,是否会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有,什么样的政策措施和政策激励可以缓解这种影响。换句话说,一个排放交易系统,
如前所述,中国未来的能源需求将持续增长,直至2020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制定一个绝对上限,就相当于从另一个角度遏制了中国的发展权,这是不能答应的。如果将来制定一个上限,我们的想法是,中国将来会有一个灵活的上限。只有新产能达到一定的技术标准,也就是说采用新技术、新生产工艺,达到一定的减排效果,我才能允许其投产,这样我才能满足新产能的需求。除了排放配额的分配之外,我还要考虑,将来建立这个制度的时候,我已经定了上限,以后是免费分配还是拍卖。根据欧盟的经验,在刚建立排放交易制度时,效率和公平当然是非常重要的目标,但政治上的可接受性同样重要。只有被监管企业能够接受这种排污权交易制度,市场才能生存。在这个体系建立之初,免费分发仍然是推荐的方式。
这里涉及到两种,一种是gt ther,另一种是benchmark。我在考虑配额分配的时候,考虑的是企业过去三年的排放量等业绩,是按照实际排放量分配配额,还是按照技术基准分配配额,每一项都有不同的影响,影响其具体被监管主体未来是否可以受益或购买碳指标。排放制度的建立需要登记制度和结算制度。中国建立这样的制度,才能让外国人相信你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真的有效,也只有建立了mrv制度,以后国内碳市场才能和欧盟碳市场接轨。中国的金融机构在未来也可能发挥重要作用。
我想告诉你的另一点是,中国的碳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现阶段,无论是过去的清洁发展机制,还是未来碳市场的建立,都在这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如果我们想在未来的金融中发挥巨大的作用,我们不仅应该允许国内金融机构,而且应该允许国际金融机构参与。我觉得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作为相关主管部门,也应该介入。如果你想建立这样一个监测报告核查系统,你需要一系列的机构,像cdm机制中的doe,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高效透明运行。这些机构的认证权力在哪里?可能是发改委,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或者类似的相关部门,需要多部门协调。未来中国碳市场的建立不仅是国家发改委的责任,也是银监会、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
我最不想陷入的就是碳金融。外资银行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不知道其他投行是什么样的?我用的是krw,类似中国的CDB,有丰富的碳资本运营经验。具体来说,我们在欧洲主要交易所拥有交易席位和经验丰富的交易员。与此同时,euets,我们为德国政府拍卖,也就是说,作为外资金融机构,外资碳基金,无论是kfw还是摩根士丹利,都在碳市场取得了多年的进展,经验丰富。我们在与国内金融机构合作方面拥有非常丰富的经验。一方面,我们为我提供一些能力建设,另一方面,我们一起合作。此外,krw与金融机构有着广泛的网络关系,一家德国支持的推广银行拥有信用评级。此外,我们还与其他金融机构一起提供创新的金融产品和量身定制的融资解决方案。
比如国内第一个节能灯pcdm项目,我们和德国安联集团一起定制了模型,以保证每次cpa实施都能得到相应的预付款支持,支持这种非常低成本高效的节能灯分发给穷人,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案。我们和国内金融机构也有很好的合作。我们做了一系列贷款计划,一系列提高能效的贷款,都有这样的产品。此外,在中国,我们积极支持建立和发展中国新的市场机制,如中国国内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在此过程中,我行积极支持一些关于能力建设的论坛和研讨会。谢谢你。最后,我需要说的是,碳市场是一个活跃的市场,我认为我的头脑正在迅速改变。在我参加这个会议之前,我是碳基金的中国代表。不久前,我的主管成了气候变化协调员。在建立中国碳市场的过程中,寻找更多的商机,用更多的国内金融机构激活这个市场,拓展这个市场。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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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地坛论坛
标题:翟国梁:中国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面临的几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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