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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CDH创业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兼创始人王功权在“私奔”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王功权在微博中“有现妻”的言论,再次引发网友对其“私奔”行为的法律讨论。昨天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了解到王功权的行为可能有重婚罪嫌疑。

5月16日晚,王功权本人在微博上发表了《私奔声明》后,虽然王功权这几天在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但从他“私奔”的第二天5月18日开始,他就通过实名微博不断公布自己的个人状态和心路历程。20日晚,王功权自述“有二婚史,有妻子。她爱我很多年了,她也很好,深情,单纯,受过良好的教育...但是,说到控制丈夫,她毫不犹豫,手段先进,不惜任何代价做事情又狠又快。我很怕她。

这个声明出来的时候,不到两天,就引来了近万网友的评论。“如果你不能对你、你的妻子和你未来的生活负责...那请不要结婚...不管你现在是什么样的人,都没有资格抱怨。你要做的就是承担后果!”有网友评论道。与此同时,王功权“有现妻”的说法,让网友对他“私奔”的性质产生了争议。很多网友质疑他们的行为涉嫌重婚。

之后,王功权反复发了两条微博,说“我会负责安排自己的家庭事务”,说“在真理和道德之间,我宁愿选择真理。如果我的真理不为道德所容忍,我宁愿为我的真理付出道德谴责的代价。”。

无论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记者昨天也就此事咨询了法律界。北京钟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俊勇告诉记者,中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的,或者明知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违反了中国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目前对他的私奔是否构成重婚罪的界定,应该主要看情节,是否属于偶然,或者他是否与私奔方长期保持地下关系。这次只是突然暴露,以后还会继续和他保持这种关系。”。

李律师还指出,重婚罪作为“不经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受害者通常会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但鉴于当事人公开“直播”和“私奔”侵害了社会的普遍道德基础,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司法机关也可以主动追究其刑事责任。

标题:王功权微博透露“有现妻” 高调私奔涉嫌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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