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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12日表示,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应对新情况,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军11日指出,2010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051件,同比增长32.96%。
"这是中国司法机关采取各种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结果."陶凯元告诉记者,2008年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首次明确了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覆盖面广,发展迅速,司法机关也在进行相应的探索和调整,知识产权保护日趋专业化。”陶凯元表示,为了适应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特殊性,司法机关开始试行“三审合一”,即知识产权相关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在一个法院审理。珠海率先建立国内第一家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国内一案三审多审。
与此同时,最初只有少数中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但随着群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类案件迅速增加。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及时调整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管辖标准,现在全国有100多个基层法院可以审理,从而更加高效及时地处理了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
陶凯元说,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一直困扰着司法机关,法官仅靠自身的知识结构很难做出客观准确的判断。为解决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签署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聘请了两院院士和专家担任科技顾问,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知识支持。
陶凯元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待完善。"应尽快加强新型案件的研究和审判能力."她说:“例如,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许多新问题。版权侵权的特点非常突出。传输速度快、匿名等因素导致了网络侵权的广泛影响。”
此外,陶凯元还建议尽量减少知识产权法官的流动。“培养一个优秀的知识产权法官至少需要三年时间。频繁跳槽会限制他们专业素质的提高,影响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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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2011年财务报告
标题:陶凯元:保护知识产权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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