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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收费不需要经过听证程序,所以广州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打着“临时收费”的招牌,收费五年。省略了听证环节,提价更方便。好像只有一两块钱,但是涉嫌侵犯民权。在刚刚结束的广东CPPCC会议上,备受诟病的广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再次成为焦点。
质疑:持续5年的“临时收费”
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在广东省政协会议上提交了一份题为《规范广州市出租车燃油费征收程序》的提案,直指广州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2011年1月1日,广州市民打车发现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1元改为2元,价格翻倍。此外,所有市民事先一无所知,被蒙在鼓里。唯一的消息是2010年12月31日广州市物价局在其官网发布的通知。
事实上,自2005年11月15日以来,广州首次出台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这是广州物价局第四次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当时,广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向乘客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一项临时措施,该临时措施不需要听证程序。
现在,一项“临时措施”已经实施了五年多。其间一度涨到1.5元,然后来回跌到1元,现在突然暴涨到2元,涨幅100%。所谓的临时燃油附加费,真正变成了“附加费”。
“温水煮青蛙”之类的普罗大众,一再抱怨,勉强接受,但那一两块钱还是蛮反感的。市民苏运静说:“一块钱没什么好说的,但毕竟法律规定涨价要提前征求公众意见,至少提前打个招呼?”
市民张先生说:“这个临时费收了这么多年。这不是政府命令,但我们能做什么?能不坐车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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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政协委员炮轰广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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