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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与中央组织部等20个部门协商,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26项办法”),这是在《关于推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31项办法”)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自《31办法》和《26办法》颁布以来,福建省加快推进《办法》实施,取得了良好进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表示,目前,“26项措施”中有20项已在福建形成了切实可行的基础和具体案例,涉及对台湾企业的援助、货物通关和行业标准、工作和生活、文化等方面。闽台同胞和台湾企业将在更多领域享受更多利益,获得更好发展。

首先,福建注重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从资金、信用担保、资金等方面帮助台湾企业。在为台湾企业设立“四个中心”方面,福建省在六合机械、东南汽车等台湾企业设立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东南汽车、健林等台湾企业设立了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在台资新金融机构中,福建在龙岩市设立了龙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根据福建省发布的“66条意见”,对在福建新设立的台资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给予资金奖励。在台湾企业申请担保融资方面,福建海基会推出了台湾企业板块,上市展示了354家台湾企业,为台湾企业实现融资21.34亿元。在台湾企业平等使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方面,福建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台湾企业提供了近100亿美元的出口业务风险保障。

其次,福建省积极规范货物通关和行业标准,帮助台湾企业提高质量。目前,福建省有15家台资生产企业获得了“源头管理、口岸查验放行”的实施资格,累计进口货物14391吨,累计出口5074万美元。在海峡两岸行业标准的修订中,福建省对13000个现行有效的台湾标准进行了分类和归档,为标准用户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快速检索服务。

福建省还为台湾同胞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各种便利。目前,福建省所有城市都实行了用台湾同胞证直接购房的政策。2019年,762名台湾同胞在福建购买商品房,203个台湾同胞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福建省也实施了更加灵活和开放的政策,在高等职业院校招收台湾学生。在福建省高中就读的台湾同胞子女(包括往年的台湾学生)可以参加福建省普通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入学考试。自2018年以来,福建省已向383名在福建高校学习的优秀台湾学生颁发了总额为240万元的奖学金。

此外,福建还积极促进两岸文化交流,促进娱乐业的繁荣和发展。福建省文化文化厅副厅长黄伟洲介绍,福建省对“26项措施”中涉及的实施意见进行了逐一研究和落实,从文化表演交流、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文化人才引进、演艺市场准入等方面提出了17项文化效益措施。(人民日报记者薛志伟)

编辑:张静文

标题:福建加快闽台经济文化合作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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