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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5月9日,本报报道了包头巨商金立斌自焚引发的包头民间金融地震。内蒙古金融办主任宋亮曾将“不非法集资、不暴力催收贷款、不发放大额贷款”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底线。然而,包头商人金立斌的去世,揭开了小额贷款行业混乱的冰山一角:单笔4000万元规模的小额贷款合同,3毛钱利润的非法存放,地下小额贷款牌照转让仅300万元。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小贷公司违规存放、大额贷款的金融风险正在放大。在肯定小额贷款公司丰富了地方民间融资渠道的同时,金立斌揭露的包头小额贷款乱象对地方金融秩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包头商人金立斌自焚事件的善后工作一直悬而未决,他留下的12.397亿元巨额民间债务涉及的金融机构越来越多。

据一位接近公安系统的知情人士透露,参与金立斌债务的小贷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可能多达50家,很多小贷公司在2010年下半年包头汇龙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龙公司)资金链最紧张的时候借钱给金立斌。

6月10日,中国商报记者获悉,多家小额贷款公司等债权人正准备通过法律途径共同收回金立斌的贷款。之前这些小贷公司都是因为信任金立斌而用信用贷款的。金立斌自焚身亡后,贷款回收无望,他们面临着被吸进储户债务的困境。

一位债权人告诉记者,其中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给了金立斌1000多万元的贷款。因为怕被股东和储户追,一直不敢到公安机关登记。但是现在,在巨额债务的压力下,他们甚至需要亲戚来帮助他们生活。

“谁在找恢复,如何恢复,我们正在和律师讨论。”债权人告诉记者,他们正在收集金立斌的贷款证据,试图收回自己的权益。

金立斌引发的包头小额贷款危机仍在蔓延。

惊单小额贷款合同4000万

记者从上述知情人士处获得的一份未密封的龙兴小额贷款借款合同蓝图显示,该公司与金立斌至少有一笔4000万元、2000万元的贷款交易。内蒙古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市之一,一直走在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前列。截至今年一季度,内蒙古共有小额贷款公司322家,与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省份并列全国前三。包头也是内蒙古民间金融最活跃的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包头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约有60家。

随着金立斌的自焚,快速成长的小额贷款公司背后的风险开始显现。

最先浮出水面的是龙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小额贷款)与金利斌的巨额债务交易。

记者从上述知情人士处获得的一份未密封的龙兴小额贷款借款合同蓝图显示,该公司与金立斌至少有一笔4000万元、2000万元的贷款交易。

记者看到了合同蓝图中的几个主要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中明确借款人为内蒙古福和豆业有限公司(金利宾主要资产,以下简称福和豆业),贷款人为龙兴小额贷款。

本合同认定的抵押信息是记者从4月15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布的公开信息中确认的。国土资源部网站公开信息显示,府河豆业于2011年1月27日至4月26日将土默特右旗沟门镇沙炳雅村位于110国道南侧的20.177公顷土地抵押给龙兴小额贷款。抵押金额4000万元,该地块评估价为9207.88万元。

龙兴小额贷款以上单项合同高达4000万元,根据银监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本的5%。在此标准内,最高贷款限额可参照小额贷款公司的经济状况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水平制定。

目前一般省市设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200万元”。商务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扶贫司司长白成玉告诉记者。

根据包头市工商局的企业注册信息,龙兴小额贷款的法人是杨跃明,注册资金1亿元,公司位于包头市港铁街33号。显然,龙兴小额贷款很容易逾越相关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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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金利斌身后:包头小贷危机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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