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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陆家嘴(600663)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基金司副司长洪磊表示,外资在华机构在推动中国整个金融体系改革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刚刚结束的中美经济对话中,实施了两项非常重要的开放措施,即外资法人银行在中国境内享有与境内机构同等的基金销售和托管资格。

“我认为这次开业会给整个国内投资咨询行业带来新的灵感。”洪磊说:“外资机构在中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首先,他们改变了公司治理,其次,他们改变了内部控制。此外,它们极大地促进了我们的投资理念,提高了资产配置水平。效果。”

洪磊认为,应该鼓励基金行业的创新。成熟的市场视创新为洪水猛兽,因为创新过度,而我们缺乏创新。“几个主要监管机构的基本政策是加强监管和放松管制,并鼓励我们的机构进行各种创新。在这个过程中,监管当局要发挥好鼓励创新的作用,关键是划定自己的监管边界。对于中国证监会,我们将监管机构的职能定位为为创新提供制度供给。”

“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公共服务平台,以降低创新成本。我们必须加强监管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对我们的投资产品,这可能是最具创新性的领域。作为监管部门,是监管的重点。”洪磊说。

在谈到基金第三方销售许可证的发放问题时,洪磊说:“第三方销售机构的批准是基于监管部门对我们销售机构资金方向的监控能力。如果不能把握这一点,就不能轻易认可第三方销售机构。目前可以告诉你,基金监管的中央数据交换平台基本上做出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与此同时,两个第三方资金监管和转移平台已经成功试点。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将会颁布实施。颁布后,一批专业人士将推出第三方销售机构,提供更专业的服务。”洪磊说。

洪磊还透露,中国证监会目前正在建设基金销售中央数据交换平台。“这个数据交换平台是为了改变中小型基金管理公司为了销售和销售其他基金公司的产品而必须与几家基金公司连接的高成本模式。同时,我们还在建设一个鼓励第三方与我们银行合作开展第三方支付的支付机构,让更多的中小金融机构以更低的成本获得参与竞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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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陆家嘴金融论坛

标题:洪磊:逐步开放外资行基金销售及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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