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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田家树
采访中国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田家树:中国核电建设不会“因噎废食”
最近,日本地震引发的核电站泄漏对安全的影响引发了中国核电设施安全保障的话题。为此,中国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主任、环境保护部核安全设备监督技术中心主任田家树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针对国外媒体有关中国核电建设趋于谨慎的评论,田家树表示,中国核电设施是安全的,不会因为噎废食。
核设施的安全是有基础和有保障的
记者:中国现有核电设施的安全系数是多少?
田嘉树:中国核设施的安全是有基础的,有保障的。中国核电建设借鉴发达工业和先进核电国家的标准和做法,借鉴和引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和技术导则,构建符合国际先进水平、符合和指导中国核电安全健康发展的核与辐射安全法律体系。
中国正在大规模、标准化设计、建设和运行的核电站,充分吸收了美国“三里岛核电站事故”和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的经验,采用了先进、成熟的核电站技术。我国7座核电厂和13台机组投产以来,未发现明显缺陷,20多年来未发生重大核安全事故。大多数机组的运行和安全指标都高于核电厂的世界平均水平。
中国的核电厂在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五个阶段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国家核安全局实行严格的许可证管理制度,在各个阶段进行深入细致的技术审查和现场监督。
确保核电安全的四个层次
记者:中国是如何进行核电建设的安全防控和质量控制的?
田嘉树:中国核电建设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安全质量管理通常分为四个层次:一是政府监督管理;二、行业和/或主管部门管理;三、建设单位的业主管理;第四,承建商和承建商的管理。
首先,政府实行资格审查和许可管理制度,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其次,核电建设涉及的工业安全、技术安全、职业安全卫生等其他领域,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劳动人事部等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监督管理。行业监督员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帮助、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下属单位的安全质量绩效和水平。
此外,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是核安全的责任主体,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以确保核安全和质量要求的实施。
参与单位或承包商必须是合格的、有经验的单位,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做法,并制定了符合国家核安全法规和满足业主质量保证计划要求的质量计划。接受业主的监督检查,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的常规和非常规监督检查。
而且我国在核安全监管方面有重要且良好的做法,要求参与单位或承包商不得转包自己的项目和责任,更不能转包给没有经验、没有资质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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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环保部官员称中国核电建设不会“因噎废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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